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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男,西关村人,1992年开始吸毒,多次被强戒和劳教。由于吸毒而骨瘦如柴,为了筹集毒资,他先是变卖家中值钱的东西,后来到处借钱、骗钱来吸毒;最后,把妻子的嫁妆也偷偷变卖换了毒品。妻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父母亲、兄弟姐妹的多次劝说,不但没有使其戒掉毒瘾,反而遭到他的辱骂甚至殴打,以致谁都不愿再见到他。我们寺管会了解到情况后,主动上门做他本人和父母亲的工作。开始,陈某有抵触情绪,我们从国家法律尤其是伊斯兰教教义的角度,反复讲解吸毒的危害,最后使其思想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决心戒除毒瘾,重新做人。之后,我们又多次上门做其岳父、岳母的工作,让其妻子回家,还在其岳父跟前替陈某做了保证。然后,根据陈某曾当过厨子的经历,我们帮助解决1000多元钱,让他开了一家小吃部。2002年5月,陈某戒除了毒瘾!现在,一家人在兰州开了饭馆,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每逢穆斯林的节日,他都会带上妻子儿女、办些礼品到清真寺表示谢意。
在此还要说明的是,清真华寺已故教长是个知识渊博和深明大义的好阿訇,在禁毒工作中起了重要作用。看到像马素素、马麻乃、陈某等许多吸毒者,在我和寺管会一班人的亲身说教、帮助、挽救下,一个个地戒断毒瘾、精神抖擞地走向新生活。从中我也感到,社会尤其是穆斯林社区,对吸毒人员有着责无旁贷的帮教义务,对他们少些斥责和歧视,多些实际的关心与照顾,使他们感到社区的温暖,感到没有被遗弃,感到还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禁吸戒毒工作不但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关系到非穆斯林以及周围对穆斯林的看法。一位合格的穆斯林,不仅遵守宗教教义、履行宗教义务,同时必须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和谐,不做违法乱纪和损人利己的事情。
我决心在今后的日子里和全体寺管会成员一起,帮教更多吸毒者,和广大穆斯林群众一道,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从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出发,坚决同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还广河一片净土!让我们临夏州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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